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组织发起的照亮0-3-中国儿童早期发展共建项目“育儿36计”短视频制作与传播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,现公开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磋商。
一、基本情况
1.项目名称:照亮0-3-中国儿童早期发展共建项目
2.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
3.采购背景:
针对我国低资源地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资源匮乏的问题,北京陈江和公益基金会、盖茨基金会、公益慈善研究院、励基金、心和公益基金会、叶氏家族慈善基金、浙江敦和慈善基金会、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、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共同发起照亮0-3-中国儿童早期发展共建项目,通过政策研究、项目创新和公众教育,以系统思维和协同创新,促进低资源地区儿童早期发展。
“育儿36计”定位为低资源地区专属的实操型育儿行动指南,以短视频为核心载体,构建适配低资源地区的育儿实操内容体系,打造专属IP并开展多元传播,精准触达低资源地区养育人并辐射泛公众,最终推动养育人科学育儿行为转变,优化乡村儿童早期养育环境。
现我会计划通过竞争性磋商的采购形式,选择1家供应商负责“育儿36计”视频制作与传播服务工作,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。
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总价(拦标价)为人民币100万元整。供应商的首次报价及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该拦标价,否则视为无效报价。
育儿36计短视频制作与传播服务采购核心为“协同专家策划短视频脚本、拍摄与制作、IP打造与传播推广”四类服务,聚焦低资源地区养育人与泛公众需求与情况,确保内容科学、易懂、实操,传播精准、有效、可评估。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(以下要求为采购人核心需求):
团队资质要求:①执行团队:供应商需配备完整的项目团队,包括项目负责人、策划/编导、导演、摄像、后期剪辑、传播运营等核心成员,其中项目负责人需具备3年以上视频或公益传播项目管理经验。②专家协同能力:供应商需具备与内容专家团队协同工作的能力,并提供合作证明或协作机制说明。③资源能力:供应商需提供达人、明星、媒体、平台合作等相关资源清单及过往成功案例。④团队稳定性:服务周期内核心成员更换率不超过30%。
项目周期要求:2026年7月-2027年7月。
应答供应商须对整体服务进行磋商。
三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。
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
5.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6.了解和认可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公益理念,承诺遵守项目相关管理要求。
7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8.收到本项目磋商邀请的潜在供应商或其他符合资质的供应商。
四、获取磋商文件
1.时间:即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,每天9:30-17:30,法定节假日除外。
2.磋商文件的获取
(1)将资质文件扫描后发送至ngo@cfrd.org.cn邮箱,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应答供应商全称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,工作人员将在收到邮件后审核资质并发送磋商文件。
(2)资质文件包含:
1)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和法人章);
2)《企业营业执照》(加盖公章)和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(三证合一除外);
3)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近一年的审计报告(复印件加盖公章)或资信证明(原件,证明中需要注明资金流水情况);
4)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及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(2026年2月-2026年5月)(原件);
5)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,提供:未被“信用中国”(http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)列入“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”,提供信用中国截图文件(截图显示时间为磋商文件发布后)。
五、提交磋商文件
1.截止时间:2026年6月25日9:00
2.地点: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甲2号院4号楼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B01
3.提交材料: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式五份(一正四副,加盖公章),电子版一份(U盘提供),由应答供应商带至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磋商会现场。
六、磋商会时间
1.时间:2026年6月25日9:30
2.地点: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甲2号院4号楼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B01
3.磋商流程:按签到顺序依次,每家供应商陈述与专家提问时间15分钟。
七、保证金制度
1.磋商保证金金额:30000元(人民币叁万元整)
2.磋商保证金形式:银行转账
3.磋商保证金汇出截止时间:2026年6月22日17:00
4.成功报名并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须准时参加竞争性磋商,如无故缺席,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。
5.磋商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及要求:
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账户信息:
户名: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
账号:860380410810002
开户行:招商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
联行号:308100005035
纳税人识别号:5310000050000784XY
(1)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应与参与磋商的单位名称一致,不得以分公司、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,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;
(2)按规定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方可获得磋商资格;
(3)请在汇款时务必注明“共建项目保证金”,否则,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磋商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;
(4)磋商之日以银行汇款单作为递交磋商文件的凭证,如未成交,采购方在磋商后30个工作日内将所缴纳磋商保证金退回至原汇款账户;如成交,磋商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使用。
八、联系方式
采购方: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
地址: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甲2号院4号楼
联系电话:010-62561633(工作时间9:30-17:00)
联系人:敖女士
监标人:郑先生
监标人电话:010-62557336
邮 编: 100086